台灣每年食品業產值高達七千多億,有上百萬就業人口,近幾年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,要做好食安執政者決心很重要,即將上任的新政府將食安改革列入長期政策,目前應進一步提出修法強化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角色,因食安範圍廣闊,涉及跨部會業務,目前食安辦公室屬於任務編組,成員來自資策會、食研所、工研院、畜產會、工業局及食藥署等單位,支援既雜亂又不專精,在業務推動上多以蒐集各單位資料為主,並未充分發揮中央應有規劃、指導、考核及品質增進效果,更未發揮風險預防效益。

食品稽核及查處屬於地方政府負責,大部分縣市政府重視民眾看得到的建設,對於建構食安網絡,因缺經費及專業,加上食安稽查人員多為臨時編組,要有效執行食安工作相對是困難重重的問題;如何整合政府各部會分工及協調不足,促使執行能發揮成效,應是食安辦重要任務。目前政府規劃建構食安雲,卻過水塔過濾器度吹噓未來功效,但各部會串連、資訊共享不夠完整,資料正確性及資訊更新均與實際有落差,政府畫大餅但何時才可發揮效果依然是一個謎。舉例來說,政府各部門許多資料庫迄今未公開不分享,就有待食安辦來協調及督考成果。

再來是有效風險溝通,食安問題發生後,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太多,令人不知所從,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恐慌,唯有讓國人了解越多越清楚,才能讓食安不必要風險降至最小,政府應借重科學方法及專家,正確而有效資訊揭露,教育大眾及學習面對資訊揭露,從土壤污染、畜牧及養殖用抗生素或瘦肉精到基改食品等食安問題,政府要透過專家以民眾聽得懂能了解的方式適時開放資訊,民眾也能事先更了解身處環境存在的風險。

政府、廠商、消費者都應了解各自應有識養,才能有正確作為,政府相關法規已相當成熟,但對各界加強宣教及落實輔導仍有待強化,廠商應負責落實源頭管理及自主管理,去教育消費者更理性看待食安事件,尤其摻偽假冒的定義應更明確,並與各界溝通,未來若進入司法程序,法官裁決結果與社會認知不致有極大落差,嚴重喪失政府威信及公權力。再者,有諸多行政管理者因執法未徹底,或民眾不理性行為等均無助食安,應該讓食安事件預防於先,若不幸有危機事件,政府要積極處置,濾水器選擇廠商及政府應在第一時間公開資訊,而媒體及國人也應以更理性的態度來面對食安訊息,事後也應仔細檢討修正,使政府常規業務能處理,並迅速回歸正常機制。

台灣整體而言是屬成熟民主社會,雖因多次發生食安新聞事件,或在事件中名嘴及立委誇大事實危言聳聽,容易讓世界各國誤認為台灣食品有嚴重問題,汙衊台灣長久建立的美食基礎,甚至造成台灣食品出口遭到禁運,然相信在此過度轉型期,政府、廠商、媒體及消費者一起努力,使台灣食品再度發光發亮,行銷全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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